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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医疗费1万,伤残赔偿金11万,财产损失1000元,也就是只要受害人不是全责,在上述范围内保险公司都会全额赔偿(但要起诉才会有...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 1、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失,交强险的承保保险公司在一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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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受害人受伤治疗期间所需费用、营养费、护理费等一系列合理费用。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标准分为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和不负责任两种情况:一是负有责任的话,交强险的医疗费用的限额为一万元;二是不负责任的话,交强险的医疗费用的限额则降为一千元。这是保险公司根据不同的事故情况赔付的医疗保险费用的最高限额。
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也就是说只能在以上限额内赔偿你对方的医疗费和修理费。顺便提一下,对方如果也是机动车并且保险起期是在2006年7月以后(也就是说对方也投保了交强险),那么即使事故是你全责,对方也要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你的医疗费和修理费。
一、交强险中赔偿医疗费、营养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一万元,赔偿其他的项比如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十一万元。二、赔偿款超出交强险赔偿的份额,由双方当事人按照责任划分承担责任。购买有商业第三责任险及不计免赔险的,有商业第三责任险在责任份额内代对方承担按照责任责任划分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没有购买不计免险的,免赔部分应当有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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