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目前,在我国,放任,甚至促成可预见的结果发生,是根据“故意杀人罪”的相关规定来定罪量刑的。诱导他人自杀,区别于协助自杀、相约自杀、致人自杀。...
目前,在我国,放任,甚至促成可预见的结果发生,是根据“故意杀人罪”的相关规定来定罪量刑的。诱导他人自杀,区别于协助自杀、相约自杀、致人自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该男孩的打人行为并非一贯行为,而确实因为受人怂恿而一时冲动的行为,那么对于受害人的伤害结果是否需要该男孩承担刑事责任,就需要根据受害人的伤情鉴定结果而定。如果伤情为轻伤,则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只是轻微伤,那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至于顺说拿走手机的问题,需要根据该当时的具体情形而定性。其行为可能构成盗窃或者抢劫。 如果该男孩已经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建议委托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目前,在我国,放任,甚至促成可预见的结果发生,是根据“故意杀人罪”的相关规定来定罪量刑的。诱导他人自杀,区别于协助自杀、相约自杀、致人自杀。诱导他人自杀是否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取决于:加害人行为是否足以导致自杀者实施自杀加害人是否存在刻意追求自杀者死亡的故意。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我不知道你所说的怂恿是一种什么样的具体情形,知情否,这里的差别非常之大,直接关系到有罪,还是无罪;如是知情,又是何种形式是知情,当时的具体状况怎么样,有无相关材料与证据等来证实,而这些关系到罪之轻重,另外毒品又是何种性质的毒品,这些无一不关系到定罪与量刑,总之刑事案件在没会见与阅卷的情况下,是不便妄下结论的,否则就有可能会误导你们,尤其是象毒品犯罪这一类的犯罪。 不过也可放心,根据你所说,死刑一般不至于,但如罪名成立,可能也并不轻松,因为毒品犯罪不是一般的犯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