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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过错人的过错程度、过错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以及构过错行为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等多种因素,确定赔...
如果第三者造成了当事人的实际损害,主张赔偿(包括精损害赔偿)从法理上是可以成立的。比如第三者的介入造成了当事人因此而自残、自伤、自杀等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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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过错,另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的,一方提出离婚时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精神损失费。
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离婚诉讼精神损失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
如果第三者造成了当事人的实际损害,主张赔偿(包括精损害赔偿)从法理上是可以成立的。比如第三者的介入造成了当事人因此而自残、自伤、自杀等造成了精神上的实际损害且损害后果明显的,可以适用民法典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没有明显的实际损害,仅以第三者介入侵犯了当事人的家庭幸福权而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其主张难以得到支持。一是归责上难以确立责任主体,有时第三者并非主要过错人或责任人,难以明确是谁对谁的侵权;二是这涉及于人身权的专属性,难以定位权利人,是以第三者的相向方为权利人?还是以第三的相对方为权利人?还真不好确定。第三者的存在无疑是会破拐夫妻感情的,但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若是第三者的行为,并没有构成重婚罪,或是破坏军婚罪,那么遵守夫妻忠诚义务的一方,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第三者的。当然,若是第三者花费了大量的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起诉要求第三者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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