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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非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外来员工失业人员可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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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非城镇户口失业人员、外来员工失业人员可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二)期满未续订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
失业人员领取的期限(以下简称领取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后,其未领取期限自行结转至下次失业时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但国务院《条例》实施前已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尚未领取期限不再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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