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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职工在实际缴纳基...
和养老保险不同,医疗保险一旦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就失去了医保待遇资格。因此医保年限是不累积的。参保人在职期间随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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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参保职工在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之前,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年限。无论是用人单位统一参保并缴费,还是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并缴费,两者的缴费年限均属于实际缴费年限。社会保险待遇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年限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须满5年以上),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累计年限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须满5年以上),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在职期间所参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 1、如果中断缴费,次月可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3个月内补齐欠费的,欠费期间的缴费年限计入个人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可享受待遇。 2、超过3个月的,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从缴费次月开始享受待遇。
可以的。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填写所在省份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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