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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局强制许可时你们不服了怎么办

2021-10-20
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专利局相关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样,关于强制执行授权的使用费双方达不成协议由专利局判决的,如果专利权人不服也可以在上述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二条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处理使用费问题。付给使用费的,其数额由双方协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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