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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继承发生,需要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前提,按照遗嘱执行继承。这种情况下,除指定继承人以外其他合法序列继承人就没有了继承权。...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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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可以剥夺继承权,但是也存在例外情况。对于缺乏劳动能力的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能剥夺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大家在设立遗嘱时享有遗嘱自由,但是也会受到一些限制,下面我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遗嘱自由的内容。一、继承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因此公民享有通过遗嘱方式处理财产的自由和权利。二、遗嘱自由的含义包括:遗嘱内容的确定自由、遗嘱形式的选择自由和遗嘱的变更、撤销自由。这是意思自治原则在民法典中的具体体现,其本质是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和尊重。三、《》规定遗嘱自由的同时,对遗嘱自由又作出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比如: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由此可见,公民立遗嘱时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中,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否则,该遗嘱无效。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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