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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胎准生证,能办二胎,但不是办准生证,而是办理登记手续2016年元旦起,国家取消了二孩准生证的审批办理,改为实行登记制度,只要生育子女之前,到户籍所在地计生办申请办理生育登记,就可以合法生育二孩。
1.已经不需要准生证了。 2.按照法律规定,全面放开二胎生育后,国家计生委重新制订新的计生政策,不论是生育一胎,还是二胎,都不需要审批,不需要准生证,直接到乡镇的计生登记。对根据特殊情况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经夫妻共同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夫妻双方可以按照人口计划生育和生育间隔的规定安排再生育三胎。
1、不需要办准生证。准生证已经废除。目前我国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服务登记需要材料为:证明身份的材料。例如,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2、法律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第十六条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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