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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房屋过户的办理程序

2024-12-04
离婚夫妻的房产变更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然后,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变更手续。 如果按揭贷款已经偿还完毕,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经过公证的生效后《离婚协议》或法院出具的《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以及原房屋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如果按揭贷款尚未到期,则需要凭经过公证的生效后《离婚协议》或法院出具的《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离婚证、双方的身份证以及原房屋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是,以下情形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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