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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拒绝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应当在五日以内另行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未另行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法律...
人民法院应当允许死刑犯拒绝辩护,但被告人应当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再次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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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第四十三条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应当有辩护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应当在拒绝辩护时,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制定律师辩护。尽管原则上犯罪嫌疑人作为被告,是享有独立,完整,无理由限制的拒绝辩护权,但这个该项诉讼权利的行使不是绝对的,为了充分保障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能正确,全面行使法律赋予的辩护权利,法律设置了强制辩护制度。一般来说,可能被判死刑的人必须有辩护人,这个辩护人可以自己委托,也可以是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解决辩护,法院如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批准,但被告人应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另行指定辩护律师。重新开庭后,被告人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和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法院不予许可。
在刑事诉讼中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第一次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如果有正当理由,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准许时,被告人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在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拒绝辩护的,无论有无理由,法院都不予准许,继续由指定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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