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所缴税款的义务发生时或计税期间。税款所属时期是指纳税人应纳税款属于某年度、月份的时间,这标明纳税人是否按期缴纳应缴税款,...
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所缴税款的义务发生时或计税期间。税款所属时期是指纳税人应纳税款属于某年度、月份的时间,这标明纳税人是否按期缴纳应缴税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个人所得税所属期和所得期是不一样的,以下是他们的区别: 1、“所得期间”: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纳税人应税所得的时间,即收入发放的月份。 2、“收入所属期间(起)”、“收入所属期间(止)”:是指纳税人该项所得的所属期间。(对于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可以通俗解释为个人取得该项收入而付出劳动的期间;对于稿酬所得是指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的时间,对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是指纳税人为取得的该项所得而提供使用权的期间;财产转让所得是指纳税人转让财产的时间;偶然所得是指纳税人得奖、中奖、中彩的时间;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用以计息的持股或持债时间,或者是被股东用以进行分配的税后利润的所属时间。) 3、“税款所属时期”:是指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产生纳税义务的时间。扣缴义务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同时,纳税人因此产生应负担的纳税义务,所以从时间角度看“所得期间”与“税款所属时期”是同一时间段。
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所缴税款的义务发生时或计税期间。税款所属时期是指纳税人应纳税款属于某年度、月份的时间,这标明纳税人是否按期缴纳应缴税款,区分税款属期的根本标志,是防止上下年度或者其他年度税款相互混淆,使税务机关无法检查清算纳税人应纳税款和已纳税款及应补、应退税款的有效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定义:企业一般是指以盈利为目的,运用各种生产要素(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企业家才能等),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在2007年3月1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第一条则有这样的描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首先企业是一种社会组织(也即部门,但是“部门”这个单词有着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显得有些过时);其次企业从事经济活动,也就是能够给社会提供服务或产品;最后企业是以取得收入为目的,即以营利为目的。在2005年10月27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第二条则有这样的描述:“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见,通常使用“公司”这个单词时,其含义是较为广泛,很多时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也被称为公司,但是在法律条文中,公司仅仅指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若按照公司的法律意义,如下定义可能更合适一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从事生产或服务性业务的社会组织。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13人已浏览
2,069人已浏览
5,688人已浏览
4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