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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村庄农民翻建住房均被制止,有的农民误以为不让建房了。其实,宅基地不是不让翻建房屋,而是以后不能随意建房。翻建房屋必须要走正规流程,对于村...
经过确权申请行政判决确定了该宅院是您的产权,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哥哥归还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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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均安置面积,按照一百到一百五十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则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幅度内确定。
"后来村里统一办土地证,我不知道,哥哥就私自把两外宅基地都办到了自己的名下",显然,哥哥已经侵犯了你的权利,村委为你哥哥的转让更名未经你同意,也违法,并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一户一宅”的原则,你可以调查当初的转让档案,收集证据提起宅基地转让无效诉讼,自然你哥哥应返还属于你的宅基地,依法要回属于你的宅基地。
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有效。大体说,在农村合作双方系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该建设符合乡村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有效;否则,无效。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非本村村民,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土地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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