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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的同伙也会构成绑架罪,但共同犯罪有主犯、从犯等的区别,从犯可以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恶劣的;强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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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绑架杀人以勒索财产或者人质为目的,为绑架罪。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的,为故意杀人罪。绑架、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没收财产。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第2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3)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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