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普通员工竞业限制无效。 2、根据相关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普通人员不属于...
索贿受贿的犯罪主体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普通公民索贿也没有职权,故不构成受贿。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当然受法律保护。如果侵害了你的权益,可以依法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的解释 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经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天,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天。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纠正证据来源和形式上的瑕疵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普通程序一审审限一般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这里的特殊情况,一般是指案件事实比较复杂,短期内不易查清,或者当事人有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等。如对案件事实需要经有关部门进行鉴定,鉴定的时间较长;需调查的案件事实,跨几个地区;当事人因有病、短期出国、出差等暂时不能出庭;本院审判人员均被申请回避,案件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移送管辖;审理的案件遇有政策界限不清,需请示上级人民法院等情由影响审结时限的,可以报请本院院长,申请延长审结时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68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