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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直接根据遗嘱办理继承?

2024-12-03
遗嘱的效力可分为整体有效和局部无效两种情况。对于局部无效的遗嘱,其对遗嘱整体的有效性或执行进程并不会产生影响。当遗嘱中存在局部无效情况时,依据无效部分所包含的具体事项,需要对遗产进行相关处理。例如,若遗嘱中涉及立嘱人和他人共有的财产分割问题,其他共有人有权主张他们应得的份额,只需向遗嘱继承者支付相应的份额即可。再如,若遗嘱中未为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留下必要的财产份额,则在财产分配过程中,必须首先扣除这些人所需的份额,然后再按预先设定的内容予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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