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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
按照工伤赔偿标准,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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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每次工伤事故之后都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的,两次不同的工伤事故,是可以享受两次相应的工伤待遇,那么员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两次相应的伤残赔偿的。工伤八级伤残,可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之后申请工伤待遇中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可得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金额:八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工资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金额根据地方法规来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赔偿金是根据员工是否有伤残等级和治疗期间花费等尽心待遇审核的。主要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组织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适用本办法。”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4.5晋级原则规定:“对于同一器官或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因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鉴定时已充分考虑到工伤职工多处伤残的情况并做晋级处理,得出的是一个综合性的伤残等级,不会出现多个伤残等级的情况。因此,多处伤残的工伤职工只需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计算待遇即可。 有的单位并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且利用职工不懂法,不为职工进行工伤认定,而是与职工协商解决。比如单位或职工自己委托法医司法鉴定机构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而该类鉴定机构针对多处伤残情况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中会出现多等级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不承认此类鉴定意见,如果用人单位依据此类鉴定意见对职工进行赔偿,职工一旦反悔,可在仲裁时效内提起劳动仲裁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鉴定结论高于司法机关作出的鉴定意见,则用人单位需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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