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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法律保护的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不当得利,是指所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不当得利应当予以返还,但因为一般取得利益时不存在主观上的过错,所以无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即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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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年4月28日起,中国人民银行调整了各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其中半年期(6个月)的贷款利率调整为5.40%,一年期的贷款利率调整为5.85%。这是基准利率,也就是说各家银行可以在基准利率的水平之上上浮或下调,其中以信用社的浮动幅度最大。一般来讲,个人向银行借款,利率是要有所上浮的。朋友,不知你向银行借款,用途是什么?不同的用途利率会有所不同,各家银行利率也不同。如按基准利率一年期计算,你借20000元,一个月利息为97.5元,一年利息为1170元。如果你借半年期(6个月),一个月利息为90元,6个月利息为540元。
现在银行贷款利率是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浮动来确定的,最新一次人行基准利率调整是2012年7月6日,那么,在未调整基准利率前,2013年的贷款年利率就是按照2012年7月6日公布的这个基准利率,具体银行、产品不同,利率也会不同。 新国五条发布后,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调控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目前各地都在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待制定并报人行总行批准后即可实施。与此前市场预期一致,一些房价涨幅过快的城市,二套房房贷首付可能提至7成,利率提高至1.3倍。
将利息计入本金的计算方式就是复利。遵循不保护复利原则,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借款纠纷案件所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所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第七条分别作出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由此可见,该司法解释并不完全禁止高于的行为,但是了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同期同类利率四倍以外的高利,也即并未禁止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合理的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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