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
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一、丧葬补助金按2015年度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2015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95元的20倍支付计623900元。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9人已浏览
900人已浏览
317人已浏览
4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