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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无权对事故中的经济赔偿问题作出裁决,但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召集双方当事或代理人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凡追究肇...
1、对方无证驾驶的可能会被拘留。 2、根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属于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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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交通肇事对方不追究刑事责任驾驶证会吊销吗? (一)一年内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对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五)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六)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七)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这个。难说。 责任不是一般人能划分的,一般交通事故,事发之后十日内应当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首先应当明确,你说的这起交通事件,是典型的交通事故。试问,如果不是交通事故,你为什么还要来咨询是否属于肇事逃逸呢连交通事故都不是,何来肇事逃逸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你在本起交通事故中,属于被侵害的一方,你只能要求法律保护,不涉及逃避法律追究,所以你是不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的。但是如果因为你的离开现场的行为,导致证据的灭失,使事实的事实无法查清的,你就要承担对你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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