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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
应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书面申请补领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立等可取。《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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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查原始户口档案复印一份,并请派出所盖章予以证明。 二、写一份户口补登申请书,将你自己的基本情况、写清楚即可。 三、到你所在的社区(村)出具你曾今在此居住过的证明。 四、有单位的可以在原单位查档案。 五、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经常居住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补录人口信息审核表》。 具体可咨询户籍部门
户口簿在外省丢失了,必须回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补办。《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只要丢失了,就是可以补领的,没有时间上的限制,手续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内容来源:info//08/content_.htm): 1、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2、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 3、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4、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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