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成年的...
1、未成年人监护人的顺序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可以由其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来担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
1、《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由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按照顺序担任。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若是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就必须进行监护。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1、成年人可以改姓。公民享有姓名权,但作为成年人更改姓名需要有正当充分的理由,经审批后方能更改。 2、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3、一个公民一生只能更改姓名一次。公民年满16周岁以后,改名须由本人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此外,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者,不得变更姓名。 4、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将作为“曾用名”予以备查。成年人更改姓名的程序是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人已浏览
491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