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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每个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有继承其遗产的权利:1、当事人的配偶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也有获得其财产分配的权利;2、女儿也有以上义务及权利...
登记在你儿子名下的房屋属于你儿子所有,在你名下的住房,应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登记在你妈名下车子,在法律上属于你妈妈所有,故是否进行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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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女儿留下遗嘱的话,按遗嘱继承;如果你女儿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就应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这房子的一半由你们夫妻及你女婿,女儿的孩子平分。还有,如女儿有债务,应先从其遗产中支付。如女婿要求继承你女儿遗产,你们也可继承他们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你女儿的部分。具体可联系我们告知详情,我们能帮助你们解决问题。
1、如果我按照其他兄弟所说的把投资钱退给我,在法律上讲,应该退我多钱,是按照现在房折合人民币,还是就是把当初的买房时候的3800退给我。 如无共同购房的协议,应该是借贷行为,则适当补偿利息。如是共同购房,按房产价款结合你的出资比例分割,房产应该是共有的。 2、如果我不同意退钱,其他子女是否有权利强制退钱。 无权。 3、如果我不同意退钱,其他子女要卖这房子,法律是否允许卖 不可能卖,遗产问题须解决后才能出让。 4、如果我想买这个房子,拿出钱来分给其他人,是拿当初20年前买价,还是房子现在折合的价格。 如处理此房产,应该这样办,此房产如不是由你与父母共有的则一半归你母亲,另一半由你母亲与子女继承(平分)。 5、按照其他子女所说的把我投资的3800元退给我,和我要把这个房子买下来,分给其他人的钱有没有联系。说白了就是,如果他们退我3800元,就是意味着按照当初20年前买价退的我,那我是否可以按照20年前的价格把钱分给其他人,最终达到将房单名字改成我的名字。反之,如果他们想按照现在的房价让我把钱给他们,最终达到把房单改成我的名字。那我是否可要求他们按照现在的房价退给我投资的钱。(我投资的钱当年3800元,15平米,现在折合一下在7万元以上)。 答案同一。 6、我母亲还在,请问她在这事件当中有没有决定的权利 答案同4,她是此房产的重要所有权人。
单位的做法已经侵害了你的合法权利.该房子系对你父亲的福利分房.你父亲去世后,你和你母亲获得继续居住的权利.虽然你母亲不在此居住,但是,该房单位不应该收回.应当保障你和你母亲的对该房的居住,已经参加房改的权利.单位做法,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但是,现在你们的权利被侵害的状态长达十年,还有一个知道权利被侵害应当及时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你们从未向单位提出过处理该问题的请求,现在,你,可能丧失胜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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