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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股的说法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你们的公司章程中也不可能有这个说法,只能股权转让。不过民间都把这个称为退股。现在说退股的计算:入股是投资,它只...
倒闭后,则必须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清算的结果来确定亏损的责任。公司清算首先要成立清算组,而成立清算组又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情况:一是申请人民法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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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只能转让,无法退股。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所以当股东完成了出资义务,出资全部到位,则公司亏损资不抵债,股东并无连带责任,不必要继续掏钱。 当然,公司股东可以在一起协商如何追加投资挽救公司,但是否出资要看股东各自意愿。 当企业资不抵债破产清算时,股东可以追究导致公司破产的责任人员,公司法人对此负有相关责任。
股份只能转让,无法退股。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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