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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减刑条件,就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
减刑不是常规性,要求很严格的,减刑的时间和间隔都要求很严的,并且监狱的也存在竞争,不好判断能否减刑和假释。分配监狱一般都是省局定的,很难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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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样的规定,服刑期间,只要表现好,都有机会减刑。
如果因为贩毒被判刑九年半,在服刑期间无犯罪,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原判决的一半,也就是五年。《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不得缓刑,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没收财产。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如何,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具体的判决方案应当根据毒品的数量和其他具体情况来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四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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