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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犯罪,要看对方涉及何罪名,是否构成等。 如是故意伤害的,要轻伤以上。 如是寻衅滋事的,可以不用轻伤。 民事方面是一定要赔的。 如何赔,要...
应该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可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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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违法行为。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3、《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用棍子恐吓他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情节轻微的可能违法,会被行政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看是否主观上故意,还有客观上造成的损害,如果只是很小的伤也构成不了故意伤害,如果主观上是过失不小心打伤人也不算,还有可能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阻却因素。总之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充分考虑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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