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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资不抵债破产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
公司资不抵债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正常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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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4、只要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部缴足,则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股东没有特殊要求,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组织,股东完成出资后就取得股东资格。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三)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 (四)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股东出资的法定注册资本是不设最低限额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只要注册资本符合上面的四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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