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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判决或裁定,依法向上一级法院提请重新审理。...
被告不可以再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一审的判决不服的,应当在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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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可以再起诉。 1、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刑事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被告不可以再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一审的判决不服的,应当在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超过十五天上诉期的,当事人不能再上诉。但是,如当事人对于生效的一审判决不服的,根据民诉法的规定,仍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撤诉后或按照撤诉处理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会受理离婚诉讼的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144、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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