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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和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
如果你与单位是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首先应当由单位出面向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单位不申请的,本人及亲属也可以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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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轻伤,如果不构成伤残的,可以获得的赔偿主要有:医疗费用,误工工资等。 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根据鉴定结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的情况符合工伤条件; 二、你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单位申请期限为一个月;如单位拒绝赔偿,个人申请,期限为一年; 三、待伤情稳定后,如留下残疾,你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四、如构成伤残等级,你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你关心的问题都可以依法解决 五、如单位未给你买保险,可以比照上述条例执行; 六、如单位拒绝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劳动功能10个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七、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1、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2、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八、认定属于工伤后享有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赔偿项目及标准: 1、医疗待遇:凭医院出具的收费单据主张 2、工伤人员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单位按本单位因工出差伙食标准70%发放伙食补费; 3、陪护人员伙食费、交通食宿、费标准:伙食费按规定报销,交通费实报实销,陪同人员最多2名; 4、停工留薪待遇:出外就医的,所说上述按本单位因工出差标准定,职工因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有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延期也不得超过12个月,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5、生活护理待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标准为上年度省、区职工平均工资50%、40%、30%; 6、辅助器具费用; 7、伤残待遇: 一至四级: ①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②从工伤保险全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 ③从工伤保险全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受伤前一个月本人缴费工资90%、85%、80%、75%; ④伤残退休年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若无,由工伤全权补足; 五至六级 ①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②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至十级 ①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偿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②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工死亡待遇: ①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③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8、旧伤复发医疗费、护理费; 9、劳动能力鉴定费、医院检查费(发生才有); 10、劳动仲裁费(发生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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