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是指在异地居住生活...
可申请跨省异地医疗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是指在异地居住,符合本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河北人在天津社保医疗保险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部分。 一、门诊(门诊费800元门槛费)x50% 二、住院(住院费800元或1300元或1700元的门槛费)x(85%【在职的】或90%【退休的】)自费药除外 门诊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 (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 (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 大额医疗保险: (1)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 (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 (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
在当地社保局办理即可。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予以办结。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医保事务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外地就诊报销程序:带患者、两张一寸彩色照片、新农合医疗证到县合管办办理转诊备案手续;携带患者身份证、新农合医疗证和转诊备案手续到转诊医院就医,办理新农合住院手续;出院后,凭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本)、新农合医疗证、病历复印件、住院结算单(有的是发票形式的)、住院费用清单、转诊备案手续到合管办报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14人已浏览
380人已浏览
2,669人已浏览
1,5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