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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寻衅滋事的刑事案件跟治安案件有以下不同:涉及刑事案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涉及治安案件的,会被处以行政处罚;刑事案件触犯的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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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不能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如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则不能再转为治安处罚。但不构成犯罪的,可以转为治安处罚。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可以将刑事处罚转事案件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撤销起诉,直接通知行政机关。一般情况下,只有刑事自诉案件可以。
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区别主要为: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都是违法行为,但性质不同。违法行为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规定处罚。违法行为严重,违反刑法的,构成犯罪,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刑事案件。两者之间的界限是“有罪的”和“无罪的”。
1、拘留(最长37日): (1)公安提请检察院批捕时间为3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4日。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提请检察院批捕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3)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天内作出批捕或不批捕的决定。 2、逮捕: (1)对犯罪嫌疑人的逮捕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①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②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④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4)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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