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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如果医院存在过错,与死亡具有因果关系就可以要求医院赔偿的。...
定点医院:是下发工伤证后(以发证日期为准)只能去你选定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看工伤,并且是工伤证上面的诊断工伤部位治疗检查才能按工伤政策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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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输异型血引起致使性溶血反应,多见于血型检验和交叉配血检验时发生差错,以致配错血型。 2、也有化验、血库人员因工作制度不严,采血时粗心,以致发生溶血性休克死亡。 3、输入被细菌或霉菌污染的血液、血浆或液体均可引起死亡。 4、输液量大、速度快了可引起左心衰竭合并肺水肿而引起死亡或其严重后果。
这属于医疗事故,医院存在过错,你可以要求他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的确认。凡构成医疗事故的过失行为,均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的法律特征。其违法性表现为违反诊疗护理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危害性表现为给患者和其家属造成不应有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5条之规定确认为医疗事故: (1)对危、急、重病人片面强调制度、手续,推诿、拒绝抢救,或自己有能力处理而不负责任地转院(科),以致丧失抢救时机,造成不良后果的; (2)擅离职守,贻误诊断、治疗或抢救,造成不良后果的; (4)在诊疗工作中,明知病情疑难危重,不及时请求上级医生或不听从上级医生的指导,擅自处理,或上级医生对下级医生的请示报告不及时认真处理,以致延误诊断、治疗或丧失抢救时机,造成不良后果的; (5)违反手术制度,手术前准备工作草率,手术中开错、摘错器官,或违反操作规程伤重要器官、血管、神经,或将纱布、手术器材等异物遗留在病人体内,造成不良后果的; (6)违反接产原则或操作规程,造成不良后果的; (7)违反护理工作制度或操作规程,造成不良后果的; (8)违反药品管理制度,滥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造成不良后果的; (9)药剂部门配错处方、发错药物、写错用法、贴错标签,毒、限、剧药品无明显标示,制剂中药物含量不符合标准,发现处方有明显错误不提出更正而照方发药,使用不合格或过期失效药品等,造成不良后果的; (10)违反操作规程,选错麻醉方式,错用麻醉药或麻醉过量,造成不良后果的; (11)违反药物过敏试验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 (12)检验、放射、理疗等医疗技术科室,丢失或拿错检验标本,漏报或错报检验结果,配错血或发错血,拍错片或理疗过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 (13)医院行政管理人员、后勤工作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借故推诿、拖延时间,影响诊疗护理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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