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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的借款人和被借款人名字都不对,这样的借条没有法律效力。 由于借条上的借款人和被借款人名字都不对,如果借款人不承认借款问题,这样就找不到...
持有该借条的任何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还款。还钱时应索回借条或让对方书写收条。注明收到某某归还的借款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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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并签署全名。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1、借条上不是借款人的名字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收集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事实,如转账记录等,可以通过司法鉴定鉴定借条的字迹。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1、只要是真实的借条都受法律保护,但如果是赌债之类的非法债务就不受法律保护; 2、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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