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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15天内向法院起诉,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起诉,视为放弃诉讼权利。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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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于2014年11月1日经修订后公布施行。 一、法条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二、法条解释: 经复议的案件,原则上还是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首选);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备选)。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属于“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 (1)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 (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 (3)撤销、部分撤销或者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
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对行政复议法决定不服该怎么办呢。《行政复议法》第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第十四条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所以,对行政复议的决定不服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在行走复议期限内,不得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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