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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有几个月没有正常缴纳,之后又将这些月份的社保补缴上。社保的补缴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还需要进行相关的审批的手续...
社保缴费是每个月15号前缴纳当月的费用,根据你的工资单,8月份发7月份的工资,那应该是当月的社保,也就是7月份的工资7月份的社保,你8月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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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养老金要交滞纳金吗,补缴养老金要交滞纳金。按照相关规定,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保险费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劳动关系证明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补缴养老保险费,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但补缴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未参保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现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原职工档案,经劳动部门审核后可进行补缴,在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其在原单位工作的连续工龄经劳动部门认可后可视同缴费年限。原国有、集体企业中固定职工和劳动合同制职工自实行个人缴费起一直未参保缴费,现企业已经灭失,本人已达到或超过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本人自愿,可从2007年后开始向前补缴或向后继续缴费。补缴或继续缴费满15年以上,可办理按月享受养老待遇手续,原在企业工作时间经劳动部门认定后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缴纳,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按照现行的政策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们通常说的社保)要缴利息(银行当期利率)和滞纳金 2、实际上,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市都没加收滞纳金(有政策没执行),加收了滞纳金会加重单位或个人的负担。滞纳金就是罚金,不会记入个人账户,个人不会得利。 3、在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各地都收了利息,所收的利息要记入个人账户,这样个人账户总额会增大,将来退休计算待遇时会多些。 4、你在补缴2004、200 5、2006年的养老保险时要收利息,缴2007年的不收利息。至于是否加收滞纳金,那要看你们当地的情况了。 5、如果是个人补缴养老保险,带上你以前缴的所有资料、你的户口和身份证就行了。如果是单位补缴,单位的劳资人员会告诉你提供什么,然后他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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