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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除外情况如下:(1)在紧急情况下为救治危险患者的生命采取紧急医学措施带来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的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的...
构成医疗事故的条件: 1、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 2、患者发生了损害事实; 3、医务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或技术上的失误; 4、损害事实与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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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医疗事故是指对患者造成明显人身伤害的其他后果的医疗事故。例如,患者的下列情况之一:1。双侧轻度不完全面瘫,无功能障碍;2、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3、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4、拔除健康恒牙;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在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6、口周和面部软组织轻度损伤;7、非解剖变异等因素。拔除上颌后牙时,牙根或异物进入上颌窦需要手术取出;8、组织器官轻度损伤,修复后无功能障碍;9、拇指末节1/2缺损;10.除拇指和食指外,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11、拇指末节缺失;12、软组织内异物滞留;13、体腔内残留异物已包裹,无需手术取出,无功能障碍;14、局部注射导致组织坏死。成人大于体表面积2%,儿童大于体表面积5%;15、剖腹产造成胎儿损伤;16、产后胎盘残留导致大出血,无其他并发症。
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不属于医疗事故:(1)在紧急情况下为救治危险患者的生命采取紧急医学措施带来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的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的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事故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意外或无法预防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失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由患者原因延误诊疗造成不良后果的;(6)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非医疗事故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医疗机构私自生产、配制未经国家专门检验批准的药物,给患者造成损害的。 (2)医用产品质量缺陷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3)因患者无钱医院不予收治抢救,造成急症患者死亡、残废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4)使患者多付出医疗费和承受本可避免或更大的医疗痛苦。 (5)输血异常反应与感染。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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