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口头合同不可以撤销。但如果口头合同存在重大误解且、欺诈胁迫且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显失公平等情况的,权利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可以人民法院或...
口头合同可以撤销,口头合同也是属于合同,只是表现形式不同于书面形式,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口头合同存在撤销的法定事由,可以自行协商撤销或者向法院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口头赠与如果不是属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其余情形下不可以撤销。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受要约人。 但在下列情况下,要约不能撤销: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确要约不可撤销;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为履行合同做好合理准备。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为受要约人所知; 取消要约意味着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到达受要约人。
可以撤销,先搜集证据,然后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以显失公平主张撤销或变更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1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