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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
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否由保险公司支付。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否由保险公司支付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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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 3、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恢复状况和损害程度等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依据是根据伤者是否有固定收入以及伤残等级。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无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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