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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索赔时,需要提供以下单据: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 2、证明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道路交通事故损...
1、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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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人问交通事故索赔需提供哪些证据?,到什么部门办理,为了方便大家,我做一下详细的介绍/;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和户籍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等;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等;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等。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其他证明道路交通事故确已发生的证据。三、可要求赔偿的项目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可要求赔偿因医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可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要求第一项规定相关费用外,还可要求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可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财物受损的,可要求赔偿维修费等财物损失; 3、同一赔偿权利人因同一道路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赔偿请求权应当在同一诉讼中行使完毕。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经人民法院释明后不行使某一赔偿项目的请求权,在诉讼终结后又再就此赔偿项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四、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
1、医疗费的凭据,是指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2、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证据。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三费”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三费”鉴定,根据鉴定的报告要求对方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 3、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据,包括其亲属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折凭据及误工费证明。 4、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伤残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根据伤残评定的等级,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5、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提交医院的证明,凭医院的证明按照普及器具来计算残疾用具费。
一、交通事故护理费证据有哪些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官司中,受害人主张的护理费要想得到支持,必须向法院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如果主张2名护理人员的费用,还必须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2名护理人员的特别证明。因此,受害人在因交通事故住院治疗或者门诊治疗时,如因受伤处影响正常生活的,应当向医院要求开具需要护理的证明。当然,如果受伤处并不影响正常生活,也不应强迫医院出具需要护理证明。关于护理费能够得到支持的关键证据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1、法院支持原告护理费的请求,都会要求原告能够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以及需要护理人数”证明,否则,原告的护理费请求多不会得到支持。2、与误工费所需要的证据相同,原告还需提供支付护理费的有效凭证。一般表现为正式的护理费收据。护理人员既可以是医院的护工,也可以是家政服务等护理机构的人员。二、如何证明交通事故护理费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主张护理费,原则上必须提供需要护理的证明以及支付护理费的票据。这就要求受害人在住院期间或者门诊治疗时,在确需护理情况下,及时提醒医师开具需要护理的证明,同时保存好支付护理费的相应票据。保存好护理证明以及护理费票据,在将来打官司时,受害人主张护理费才能有理有据,得到法院的支持。受害人的年龄及伤情严重状况是人民法院酌情判定护理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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