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只有户籍卡,由工作单位或人才市场保管。 集体户不同于居民户口。不能与本市的居民户相互迁移。如果离开单位,户口必须转移,如...
户籍改革以后,现阶段户口分为家庭户口以及集体户口的,一般情况下只要该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属于当地的情况,在该集体户口上面的公民都属于当地户口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有户口本或者户口本首页(集体户口),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 2004年3月29日)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集体户口是不能补办户口本的。户口本,是一户家庭分立户口的依据,而集体户口,一般都是以单位为户主的户口本,你需要补办户口本,也就意味着你要分立户口,而分立户口是要有条件的,比如你已有了合法的相对固定的住处等等。因此,只有在你拥有分立户口的条件下,才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辖区户籍登记机关申请分户。同意分户的,自然会发你户口本。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不能提供户口本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 2004年3月29日)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0人已浏览
914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1,3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