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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怎样离婚都是一个家庭的事,所以有的人考虑到夫妻长期以来的相濡以沫而不愿意走诉讼程序,而选择了签订离婚协议。受害方可以选择继续维持感情或者...
《》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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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庭暴力,夫妻双方不能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并收集和家庭暴力有关的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通知双方开庭,开庭审理时会组织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最后作出是否离婚的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会判吗?这样看具体的离婚案件是否符合,衡量的唯一标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我国《》第32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解决家庭暴力的主要方法是: 一、要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反家暴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二、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是举报家庭暴力问题的重要途径。 三、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暴法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反家庭暴力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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