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 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
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是多少.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是5000,如果个人收入没有超过起免征额的部分,是不用纳税,而超过部分所征收的对象也正是超过的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主要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乡、镇以上(含乡、镇)人民政府或经县以上(含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有机构、有章程的见义勇为基金会或类似组织,奖励见义勇为者的奖金或者奖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持有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全额免征个人所得税如下 (一)法定免税项目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即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 3、按照国家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税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按照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这是一个概括性项目,主要是针对税法执行中可能出现的一些确需免税的情况而定的。
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没有住所而在我国境内居住期满1年的个人,从我国境内、境外取得所得,应当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纳税人从我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中扣除实际已经在我国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是扣除额不能超过纳税人境外所得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 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纳税人在我国境外某个国家或者地区实际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出的该国家或者地区的所得税扣除限额的,应当在我国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超过扣除限额的,其超过部分不能在本纳税年度的应纳所得税税额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者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能超过5年。纳税人在申请扣除其已经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的时候,应当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完税凭证原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68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535人已浏览
1,0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