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市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和市人民政府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制定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
公共机构应当逐步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市机关事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XX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以下统称市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在XX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市(县)、区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以下统称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在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主管部门,在同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指导下,开展本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行能源消耗定额制度。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级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分类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应当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应当适时调整。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行联络员制度。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担任节能工作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统计分析、汇总报告本单位、本系统节能工作重要信息。节能工作联络员应当接受节能业务培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9人已浏览
802人已浏览
1,053人已浏览
7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