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应当注意以下因素: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实物分割,即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配。双方各自根据其分割的份额取得应得财产。 2、折价补偿,即由夫妻一方取得共有物,另一方获得相当于共有物一半价格的补偿。共有物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确定的价值进行分割。 3、价金分割,即将共有物拍卖,双方对拍卖所得进行分割。价金分割是在双方均不主张共有物的所有权或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有损其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使用的分割方法。在当代社会,现在离婚共同的财产分割的时候,他也是有多种多样的方式的,比如说有一些房屋这些价值比较大的东西,不能够进行一个平均的分割的时候,就可以通过现金或者是折价实物分割的这种方式来进行完成,这都是一种非常好的方式。
夫妻共有房地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能由法院判决,可以判决房地产归一方所有,然后得到房地产权的一方补偿对方的价格。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当事人使用。取得房产证后再另行起诉。
夫妻离婚财产转移的具体方式: 1、伪造债务,弄虚作假。 2、隐匿自己控制的财产。 3、威逼胁迫,暴力要挟。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人已浏览
93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