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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孩子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
【抚养费可增加】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子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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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孩子十周岁以上随父或随母生活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1%-31%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1%。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三条bsp;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第四条bsp;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孩子的抚养费,可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判决。每个想要增加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都是有所不同的,离婚的双方也往往会因为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不断的吵架,有些是因为一方不给付抚养费,一些是因为想要增加孩子的抚养费吵架,随着孩子的成长,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也会因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增加,这就要涉及到子女抚养费的增加问题了。我建议那些父母们,不要再因为这个事情争吵不休了,请个专业律师打官司,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吧。在夫妻离婚之后是允许对孩子抚养权、抚养费进行变更的。而其中抚养费的变更就包括了增加和减少两种情况。但无论是哪种变更,此时都要有合理的变更理由才行,不然的话也是无法变更成功的。
首先,抚养权不是争的。如果双方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条件来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以下是相关依据:抚养权归属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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