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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检察院有漏罪未起诉,可以建议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检察院不同意的的,法院应当按照检察院起诉的犯罪事实审理判决。 2...
1、对正在审理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发现案件的全部或部分事实涉嫌刑事犯罪,法院应将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 2、审理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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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根据这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查的内容,同时也就是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决定开庭审判的条件为: (一)起诉书中是否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 (二)是否附有证据目录 (三)是否附有证人名单 (四)是否附有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包括:起诉书中涉及的各种证据种类中的主要证据;多个同类证据中被确定为主要证据的;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自首、立功、累犯、中止、未遂、正当防卫的证据。 经过审查,对符合上述开庭审判条件的案件,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对不符合开庭审判条件的案件,或者说,移送起诉的案件缺少上述应当移送的材料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人民检察院补充,人民检察院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补送。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因适用延期审理的法定办案期限不够,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不准许撤回起诉的裁定。在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人民检察院按撤诉处理。如果在两次延期审理的法定办案期限内,仍不能查清案件事实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先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只就查清的事实起诉,未查清的事实则另案处理n欢迎采纳,
关键看新发现的事实是否能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如果证据可以充分证明被告人在在犯罪过程中暴力伤害被害人,就会建议检察机关变更诉讼请求:如果证据不充分,就会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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