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于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家庭暴力的实施可能涉及刑事犯罪,构成犯罪的,根据犯罪行为构成的刑事责任,家庭暴力是指殴打、捆绑、残疾、限制人身自由、定期虐待、恐吓等身心侵权行为。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可以根据相应的人员申请,由村委会、居委会、民政部门另行指定监护人;或者直接向法院申请,由法院重新认定新的监护人。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赡养费、抚养费还需要继续负担。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2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434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