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管道燃气初装费国家规定是什么

2022-04-28
此外,国家有关部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多次出台部委规章和地方规章,三令五申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包括管道燃气初装费。2001年7月3日,省政府颁布了《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指出,整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取消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重复收取的水、电、气、道路以及其他各种名目的专项配套费。对已批准执行的专项配套费统一归并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各地要在7月底之前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有关情况按规定的要求上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重新规范,报省政府批准执行。凡未经重新审批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一律取消,停止执行……另外, 2002年12月27日颁布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类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按照本规定缴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各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有关的水、电、煤气等专项配套费,一律停止。上述国家部委的规章和省人民政府的规章证明:福州市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违反了国务院法规和国家部委、省人民政府规章,属于无法律依据的乱收费,依法应当取缔。 而开发商在收房通知书上要求业主必需交纳这项费用,请问是否违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