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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男方不需要给女方赡养费,因为女方不是男方父母。 双方可以在离婚时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如果女方离婚后生活困难,可以主张得到男方的帮助。...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女方在怀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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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分析,你提到的其实是两个问题: 第一,如果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可自愿对子女与财产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为原则进行判决。概括地说,婚后财产基本均分,但会适当照顾抚养子女乙方和女方。 第二,就是否要求不离婚,或者选择离婚要房子还是经济补偿的问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可协商离婚,亦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无论你是不是同意,只要对方坚持,终究是能实现离婚的结果的。至于就要房子还是经济补偿的问题,准确说这种说法存在偏差,应当是在财产分割时,不要求直接取得财产所有权一方可要求对方适当的将所得财产折现而已,事实上仍只是个财产分割的表现形式而已,具体选择看你的生活状况。
对方不同意,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离婚:当事人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法院先调解,调解不成,且确认属于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感情确已破裂情形的,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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