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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关系的关系从古至今延续着。追债讨债也是经久不衰的活动。在法律认定上,债权人(通俗说法为债主)即是通过借据或合同约定,对过去的因生产经...
我国公司法关于公司债权人权益保护的基本方式有三种:公司重大事项公开性原则之遵守、公司资本维持原则之贯彻以及公司清算规则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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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下列途径保护债权人利益: 1.建立公司灭失预警机制。 2.引入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3.设立公司保证金和承诺还债制度。公司保证金制度是指由公司注册时缴纳、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用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债权人权益的专用款项。
下面是淮安债权人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1、担保债权人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在担保物边线范围内全额受偿。如果担保物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则剩余部分转为普通债权。 2、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受偿比例,由破产人的实际财产数额决定,而不是由某某人决定。 3、因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而破产程序终结,也就意味着普通债权人的权利终止。除非,债权人能够发现被债务人隐瞒、或者不当处分的财产,又或者债权人愿意自行垫付破产费用,继续清算。 4、请注意,法律规定的“顺序优先”,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普通债权并不是同一顺序。 5、普通债权人有权监督破产管理人,有权聘请律师直接参与破产清算,审查债权人的财务账册,有权在债权人会议上行使表决权,如果发现债权人有隐匿财产、虚构账簿、抽逃出资、虚假注资、不当处分财产、不当清偿、不当分配利润等等情形时,债权人有权通过诉讼否定债权无人的法人资格、或者直接追诉股东、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这些权利都是债权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保障。
债权人权益是指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是债权人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站在企业的角度来看,就是企业将来应归还债权人的债务,会计上称之为负债。 求偿权是指在当权利,资源等因个人或集体而遭受侵害、损失的时候,所具有的要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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