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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没收个人财产不是赃款,没收财产是一种刑罚,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的个人财产,而赃款是指通过贪污、受贿或抢劫、盗窃等非法手段得来的钱。没收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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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只能是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构成盗窃罪,应当定罪处罚。犯此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般一是虚拟财产不具有法律意乂上的财产属性.虚拟财产不具有法律财产中管理、自由交易的可能性,也不能独立性地存在.网络财产的虚拟性表现为虚拟财产依赖于网络而生,依附于网络环境,行为人盗窃的是代码,脱离网络环境并不存在.其次,虚拟财产存在的期限性是网络运营商决定的,期限的长短完全取决于游戏服务经营状况,并非如现实财产有一个自然消亡的过程.二是从盗窃罪认定上也存在法律障碍.三是适用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更有利于保护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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